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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材料质量管理

1、  仓储部依据规定办理收料手续,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原材料检验,质量管理部检验员应依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2、  原材料检验结束,若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检验员均须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才能批准入库,进行生产使用。

二:制程质量管理

1、  质检人员对各制程在制品均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

2、  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制程检验员负责检测。

3、  各生产单位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车间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说明,质量管理部判定责任后送总经理审核。

4、  制程检验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即刻向主管领导反映,提出处理建议。并开立《作业异常处理表》,呈总经理审批后送有关部门处理。

5、  各生产单位自检发现异常时,填制《作业异常处理表》进行处理和报告。

三:产成品质量管理

1、  质量检验员依照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确保成品质量。

2、  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则提报《作业异常处理表》,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

四:产品出厂前的质量管理            

     每批产品出货前,成品检验员则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呈领导审核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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